双节前加强作风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1     作者:信息员     浏览数:3865   分享到:

 

 

 

 

各支部:

“元旦、春节”临近,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现象发生。

    近日,高新区纪工委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高新纪发20159号),现转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西安高新区纪工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纪律的通知》(高新纪发〔20159号)

 

 

中共西安高科(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1230

 

中共西安高新区纪工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高新纪发〔2015〕9号
2015-12-29 17:16:42  纪工委综合室

各部门、中心、直属园区管理办,高科(集团)公司,各学校:

“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四、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除执法、执勤车辆以及值班或必要的公务活动,节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封存。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六、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九、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十、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十一、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有关要求。

全体干部员工节前和节后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出现缺勤脱岗、懈怠懒散、上网玩游戏、聊天及服务态度粗暴、效率低下,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办事推诿扯皮等行为。

节日期间,高新区纪工委将会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将坚决予以查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中共西安高新区纪工委

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