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发布时间:2005-06-26     作者:信息员     浏览数:5151   分享到: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继续教育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党支部不能再次延长其预备期,也不能采取拖延讨论的办法变相延长预备期。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然后将其《入党志愿书》存入人事或干部档案。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关系到预备党员的政治生命,组织上要慎重,不能草率从事。取消理由要充足,要有事实根据,并注意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只是说明他还不具备党员条件,对他不能歧视,仍要关心他的进步。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在预备期未满时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遇特殊情况,如预备党员因犯罪而被逮捕法办,则应及时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例文

关于取消XXX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XXXX年X月X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听取了XXX同志对自己转正问题的报告和党小组、支部委员会对他能否转正的意见。经讨论,大家认为XXX同志在刚批准入党时表现是比较好的,但不久便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工作不负责任,学习不够认真,平时与周围群众缺乏团结协作的精神,有时甚至为一些枝节问题和群众争吵。参与赌博多次而不改,在群众中赞成极坏影响,群众反映,XXX同志不像一名共产党员。党小组和支部领导曾多次对他进行帮助教育,提出他存在的问题,但他至今仍无改进的表现。这说明XXX同志不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本支部共有党员29名,其中预备党员3名,正式党员26名,全部到会。经大会表决,26名正式党员一致同意取消XXX同志的预备党员资格。

                   XXXX党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