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发布时间:2011-11-01     作者:信息员     浏览数:3771   分享到:

西安市纪委、西安市监察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分工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中共西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中确定的各项任务,按照委、局机关各室、厅的职能,提出如下分工意见(列在各分工项目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
    1、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坚持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切实抓好对处以上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宣教室、机关党委、干部室)
    2、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宣教室、机关党委)
    3、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宣教室、干部室)
    (二)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
    1、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在全党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 (宣教室、机关党委)
    2、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使教育内容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加强示范教育,深化警示教育。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 。(宣教室、机关党委、政研室)
    3、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社会,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宣教室)
    4、把廉洁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宣教室)
    (三)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1、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大力宣传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方针政策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大力宣传各条战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宣教室)
    2、建立健全有关新闻发布制度,适时通报反腐倡廉情况,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办公厅、宣教室)
    3、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加强对互联网站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办公厅、宣教室)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干部室、机关党委)
    2、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办公厅、干部室、机关党委)
    3、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党风室、政研室)
    4、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执法监察室、办公厅)
    5、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风室、干部室)
    6、制定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措施。(党风室、机关党委)
    7、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党风室、机关党委)
    (二)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1、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规范和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党风室、干部室)
    2、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党风室)
    3、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监察综合室)
    4、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法监察室、投诉室、政研室)
    5、规范并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纠风办)
    6、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和行业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监察综合室)
    7、积极推行并规范电子政务工作。(监察综合室、办公厅)
    8、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监察综合室)
    9、改进并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管理。(监察综合室)
    10、完善诉讼程序,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严格执行审判公开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监察综合室)
    11、健全检务公开制度。(监察综合室)
    12、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执法监察室)
    13、加强土地出让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逐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执法监察室)
    14、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各项监管制度。(监察综合室)
    15、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监察综合室)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党风室、信访室、机关党委)
    2、试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干部室)
    3、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之间的干部交流。对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管理人财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交流。(党风室、干部室)
    (二)积极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
    1、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形成廉政预警、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三个机制。(党风室、《纲要》办)
    (三)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1、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重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对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党风室、干部室)
    2、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监督检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落实情况。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部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监察综合室)
    3、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加强对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执法监察室、投诉室)
    (三)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1、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大力发展党内民主,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为党内监督创造条件。(党风室、机关党委)
    2、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作用。严格审查财政预算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防止执法不公、贪赃枉法行为的发生。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及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3、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执法监察室、党风室、纠风室)
    4、审判机关要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法院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活动的监督。健全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执法监察室、办公厅)
    5、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设立专用举报电话,提倡实名举报。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信访室、宣教室)
    四、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切实提高执纪、执法水平。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第一、二三、四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审理室、办公厅、党风室、纠风室)
    五、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的分工方案。(《纲要》办、办公厅、宣教室)
    2、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任务分解、方案制定、责任细化等工作,每年做出具体安排,加强组织协调,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重要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纲要》办、办公厅、宣教室)
    3、成立抓落实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测评机制和保障机制。(《纲要》办、办公厅、宣教室)